秦鄠直聘网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 V1.0|生效日期:2026年11月1日
【重要提示】本协议是您与秦鄠直聘网之间关于使用本服务的法律文件。请您在注册前完整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下加粗标注的条款:第八章(免责与责任限制)、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用户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简历可见范围)、第二十七条(内容授权)、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如您对上述条款有疑问,可通过第四十一条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咨询,我们将予以说明。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秦鄠直聘网用户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
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一)服务提供方:西安快聘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平台”或“我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25MACJA2G328;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戚家堡村二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陕)人服证字(2023)第0111000523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陕B2-20230283。
(二)用户:指注册、登录、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称“您”)。
1.2 “本服务”指本平台通过秦鄠直聘网(www.029kp.cn)网站、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H5页面等各类终端向您提供的招聘求职信息服务,以及本平台不时推出的其他相关服务。
1.3 本协议适用于您通过任何终端使用本服务的全部行为。您通过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接入本服务的,还应遵守该第三方平台的规则;第三方平台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就本服务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1.4 本平台在微信公众号、社群、短视频账号等渠道发布的招聘信息,系对已在秦鄠直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的同步展示,同样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求职者”:指通过本服务浏览招聘信息、创建简历、投递职位或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自然人用户。
2.2 “用人单位”:指通过本服务发布招聘信息、检索简历、与求职者沟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3 “招聘信息”:指用人单位在本服务中发布的职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薪酬待遇、工作地点、招聘人数等信息。
2.4 “简历”:指求职者在本服务中创建或上传的个人信息集合,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求职意向、联系方式等。
2.5 “付费服务”:指本平台向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支付费用的增值服务。
2.6 “用户内容”:指用户通过本服务上传、发布、传输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文件及其他信息。
第三条 协议的接受与生效
3.1 您在注册页面勾选同意本协议并完成注册,或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授权登录)实际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本协议随即生效。
3.2 您应当具备与使用本服务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在监护人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3.3 《秦鄠直聘网隐私政策》是本平台处理您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则,独立于本协议。请您在注册时单独阅读并勾选同意。您不同意《隐私政策》的,仍可浏览本网站的公开信息,但无法创建简历、投递职位或使用其他需要处理个人信息的服务。
3.4 本协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是对招聘信息发布的具体要求。本平台还可以依法公示其他招聘信息发布规则,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应同时遵守;该等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5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不一致的,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隐私政策》为准;就其他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服务内容
4.1 本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媒介,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求职信息发布、检索与交流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2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检索与展示;
(二)简历的创建、管理与投递;
(三)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的在线沟通;
(四)招聘会、专题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的信息发布与报名;
(五)通过本平台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社群、短视频账号等渠道对招聘信息进行推荐展示;
(六)公共招聘信息、人才政策的整理与转载;
(七)付费服务。
4.3 本平台可以根据法律政策变化、业务发展需要或技术条件变化,增加、调整、暂停或终止部分服务内容。涉及减少服务内容或实质性影响您已付费权益的,本平台将提前7日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您,并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处理未消耗的付费服务。
4.4 本平台主要面向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及周边区域提供本地化招聘服务,同时接受其他地区用户正常使用本服务。
第五条 平台的法律地位
5.1 本平台是独立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本平台不是用人单位,不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也不介入双方的用工管理。
5.2 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因招聘、录用、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依法自行解决。本平台不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依法履行信息审核、配合调查、提供信息记录等义务。
5.3 本平台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求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费、报名费、介绍费、推荐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押金、保证金。本平台不承诺为求职者介绍工作,不保证求职者获得面试或录用。
5.4 本平台不提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直接用工服务。本平台展示的此类岗位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用人单位发布,本平台不对其用工行为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第六条 付费服务
6.1 付费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服务期限、计费方式,以您购买时本平台相应页面展示的信息为准。付费服务仅向用人单位提供。
6.2 您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服务说明、权益范围与使用限制。付费服务自开通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
6.3 本平台按您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请您在购买后30日内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因您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需要重开的,相关费用由您承担。
6.4 退款规则:
(一)付费服务开通后,您已实际使用的服务部分(如已发布的置顶职位、已下载的简历、已推广的专题等)对应价款不予退还;
(二)未使用部分,您可在服务期限内申请退款,本平台按剩余服务期限比例或未使用数量退还;
(三)因本平台原因导致付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且本平台在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通知期限届满后仍未恢复的,本平台按未使用部分全额退还;
(四)因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1款所述用户违约情形导致服务终止的,按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3款处理;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6.5 付费服务不自动续费。您在选择自动续费的,本平台将在每次扣费前5日通过站内信或短信提醒,并在服务页面提供随时关闭自动续费的入口。
第七条 服务的变更、中断与终止
7.1 本平台将尽合理努力保障服务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
7.2 因系统维护、升级需要暂停服务的,本平台将提前24小时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您;因紧急故障无法提前通知的,本平台将在服务恢复后及时说明原因。
7.3 因下列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或数据未能保存的,本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将尽合理努力减少影响并及时通知您:
(一)不可抗力;
(二)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故障;
(三)政府机关依法要求或依据法律法规采取的措施;
(四)非因本平台原因导致的第三方服务中断。
7.4 本平台决定停止运营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将提前30日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并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处理未消耗的付费服务。
第八条 账号注册条件
8.1 您应当年满16周岁,并具备与使用本服务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8.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注册本服务。本平台发现用户未满16周岁的,将注销其账号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8.3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用户,不得发布或应聘国家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井下作业、有毒有害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
8.4 用人单位注册应当依法设立且处于存续状态,并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8.5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招聘活动的主体,不得注册为本服务用人单位用户。
第九条 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9.1 您可以通过手机号码加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注册,也可以通过微信授权登录后绑定手机号码完成注册。
9.2 用人单位注册时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并完成经办人实名认证。涉及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校外培训、金融等需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业,还应当提供相应许可证。
9.3 求职者创建简历、投递职位时,应当完成手机号码验证。本平台提供线下招聘会入场、背景信息核验等服务的,可以要求您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
9.4 您应当保证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信息变更后及时更新。因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9.5 一个手机号码原则上仅可注册一个求职者账号。本平台有权对批量注册、异常注册的账号进行核验和处置。
第十条 账号安全
10.1 账号仅限注册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转让、买卖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10.2 您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凡通过您的账号进行的操作,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承担相应责任,但本平台存在过错的除外。
10.3 您发现账号被盗用、密码泄露或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通过第四十一条载明的联系方式通知本平台。本平台将协助您冻结账号、排查风险、找回账号。
10.4 因您未妥善保管账号信息或未及时通知本平台,导致损失发生或扩大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账号注销
11.1 您可以随时通过本服务“设置—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页面,或联系客服申请注销账号。
11.2 注销前,您应当结清相关费用,并处理完毕尚未完成的交易与争议。用人单位账号存在未履行完毕的付费服务的,应当先行处理。
11.3 注销完成后,本平台将停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并按照《隐私政策》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信息将在相应期限内保留:
(一)依据《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应当保存的服务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二)为处理投诉、举报、解决争议所必需的记录;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保留的情形。
11.4 账号注销后不可恢复,您在本服务中的内容与使用记录将无法找回。付费服务尚未到期的,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处理。
第十二条 用户的一般权利
12.1 您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本服务。
12.2 您有权对本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本平台将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涉及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的,按本协议第十九条第2款约定的时限处理。
12.3 您有权依法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号,并要求本平台解释说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具体行使方式见《隐私政策》。
12.4 您有权拒绝接收本平台发送的商业性信息。拒绝方式包括:按照短信提示回复退订、在本服务“消息设置”中关闭、取消关注相应公众号。拒绝后不影响您接收与服务使用直接相关的必要通知。
12.5 您有权对招聘信息中的违法违规内容进行举报,本平台将按本协议第十九条处理。
第十三条 用户的一般义务
13.1 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13.2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发布、传输、传播本协议第十六条所列禁止发布的信息。
13.3 您不得实施下列危害本服务安全或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使用爬虫、脚本、自动化工具或其他技术手段批量抓取、复制、下载本服务的数据;
(二)通过撞库、暴力破解、伪造请求等方式非法访问他人账号或本平台系统;
(三)探测、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漏洞,或绕过、破坏安全防护措施;
(四)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本服务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拒绝服务攻击、发送垃圾信息;
(五)批量注册账号、虚假注册、恶意刷量;
(六)其他危害本服务安全的行为。
13.4 您不得将基于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让简历信息或企业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交换上述信息;用于电话营销、短信营销、诈骗或其他与招聘求职无关的活动。
13.5 您不得冒充他人、冒用他人身份或单位名义注册账号、发布信息,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13.6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举报竞争对手、发布虚假负面评价、诋毁其他用户。
第十四条 求职者的特别义务
14.1 您应当保证简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14.2 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递简历或代为与用人单位沟通,但依法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14.3 您与用人单位沟通时,应当主动核实对方主体身份,谨慎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详细住址、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
14.4 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收取费用、扣押证件、虚假承诺、虚假招聘等情形的,应当及时通过本协议第十九条载明的渠道向本平台举报。
14.5 您应当遵守与用人单位约定的面试时间,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的特别义务
15.1 主体真实:您应当保证依法设立、处于存续状态,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10日内更新。
15.2 信息真实:您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招聘,不得夸大薪酬待遇,不得隐瞒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用工形式或职业危害。薪酬应当标注明确数额或明确区间,不得标注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薪资。
15.3 禁止收费: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押金、保证金、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体检费、档案管理费,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以财物作抵押,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
15.4 禁止歧视:您不得因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残疾、户籍、地域、婚育状况、年龄等因素,对求职者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或差别待遇。您不得在招聘信息中询问或要求求职者提供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以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15.5 如实告知:您应当向求职者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求职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15.6 用工合规:您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应当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
15.7 信息使用:您通过本服务获取的求职者信息,仅可用于本单位本次招聘目的,不得转售、转让、提供给关联单位以外的第三方,不得用于营销推广或其他与招聘无关的用途。招聘完成后,应当停止使用相关信息。
15.8 及时更新:招聘岗位已招满或停止招聘的,您应当及时下架或更新招聘信息。
15.9 配合义务:您应当配合本平台的信息核验,并在收到本平台的核查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如实答复。
第十六条 禁止发布的信息
16.1 您不得在本服务中发布、传输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四)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六)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他人隐私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6.2 您不得发布与招聘求职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产品推销、招商加盟、贷款理财、代开发票、二手交易、征婚交友、网络兼职刷单等。
16.3 您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无实际用工需求的“挂职”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收集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的信息。
16.4 您不得发布传销、非法集资、变相传销、境外非法劳务、非法出入境劳务的信息。
16.5 您不得发布要求求职者缴纳费用、扣押证件、提供担保或以物抵押的招聘信息。
16.6 您不得发布含有就业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
16.7 您不得发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本平台依法公示的规则的信息。
第十七条 招聘信息发布要求
17.1 职位名称应当明确、规范,不得使用“高薪”“轻松”“日结过万”“躺着赚钱”等夸大、误导性表述。
17.2 薪酬应当标注明确数额或明确区间。标注区间的,上下限差距应当与岗位实际情况相符;仅标注“面议”的,应当在沟通中如实告知薪酬范围。
17.3 工作地点应当具体到区(县)或详细地址,不得以“安康”“西安”等宽泛表述代替实际工作地。
17.4 应当明确用工形式,包括全职、兼职、实习、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
17.5 应当明确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条件。
17.6 同一职位不得重复发布、刷量发布,不得发布与本单位实际经营业务无关的职位。
17.7 招聘信息中不得含有联系方式(电话、微信、QQ、二维码等),用户沟通应通过本服务提供的渠道进行。
第十八条 信息审核与处置
18.1 本平台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质进行形式审核,对招聘信息采取技术筛查与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
18.2 审核通过不代表本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保证,也不免除用人单位对其发布信息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18.3 本平台发现或经举报确认存在违法违规信息的,可以根据情节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退回修改;
(二)删除、屏蔽、下架相关内容;
(三)限制发布功能;
(四)暂停或终止账号;
(五)保存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18.4 本平台采取前款第(二)至第(五)项措施的,将在采取措施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站内信或短信通知您并说明理由。您可以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本平台将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
18.5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或者正在实施的诈骗等紧急情形,本平台可以先行处置,事后及时通知并说明理由。
18.6 本平台建立信息巡查制度,对在架招聘信息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本平台已按前述制度履行审核义务的,不因个别信息未被及时发现而承担超出法律规定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举报与投诉
19.1 举报与投诉渠道:
(一)站内举报按钮:职位详情页、企业主页、简历详情页均设有“举报”入口;
(二)举报邮箱:qiwenyu@029kp.cn;
(三)客服电话:13299125459,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8:00;
(四)客服邮箱:qiwenyu@029kp.cn。
19.2 本平台在收到举报后24小时内响应(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将告知您延期原因。
19.3 对涉及违法犯罪线索的,本平台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19.4 本平台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处理举报所必需的除外。
19.5 您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恶意举报、虚假举报。因恶意举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举报人依法承担。
第二十条 侵权投诉与处理
20.1 权利人认为本服务中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平台提交书面通知。通知应当包含: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权利证明文件,包括权属证明、身份证明;
(三)侵权信息的准确位置和具体内容;
(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五)通知内容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20.2 本平台收到符合前款要求的通知后,将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将通知转送相关内容的发布者。
20.3 发布者认为其发布的内容不构成侵权的,可以向本平台提交反通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不侵权的初步证据及真实性声明。本平台收到反通知后将转送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4 权利人在收到反通知后15日内未投诉也未起诉的,本平台可以恢复被处置的内容。
20.5 因通知或反通知内容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通知人或反通知人依法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个人信息保护总则
21.1 本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21.2 本平台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详细规则,包括处理者信息、处理目的与方式、信息种类、保存期限、您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第三方共享情况等,详见《秦鄠直聘网隐私政策》。请您单独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
21.3 本平台仅在实现本协议约定服务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不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21.4 本平台不会因您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信息而拒绝向您提供基本服务。但您拒绝提供必要信息的,本平台可能无法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见《隐私政策》。
21.5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隐私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简历的可见范围与授权
22.1 您可以自主设置简历的可见范围。不同可见范围对应的可见主体与展示规则如下:
| 可见范围 | 可见主体 | 站内搜索 | 联系方式 | 对外网及搜索引擎 |
|---|---|---|---|---|
| 公开简历 | 经本平台实名认证的用人单位账号 | 可被检索 | 经您授权后可见 | 不公开、不允许收录 |
| 投递可见 | 仅您投递该职位的用人单位 | 不可被检索 | 经您授权后可见 | 不公开 |
| 完全保密 | 仅本平台必要岗位人员在权限控制下访问 | 不可被检索 | 仅您主动提供时可见 | 不公开 |
22.2 您选择“公开简历”的,即同意本平台将您的简历向经实名认证的用人单位展示,用于招聘目的。您可以随时将简历设置为“完全保密”或删除简历,撤回该项同意;撤回后不影响此前已基于您的同意进行的处理。
22.3 您投递简历的,即同意本平台将您的简历提供给该特定用人单位,用于本次招聘。
22.4 本平台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简历信息,不将简历信息提供给与招聘求职无关的第三方。
22.5 用人单位查看您简历的行为将被记录。您可以在本服务“简历—谁看过我”页面查询查看记录。
22.6 您的联系方式默认不对用人单位公开。用人单位需要获取您的联系方式时,应当通过本服务向您发起申请,经您确认后方可获取。
第二十三条 向第三方提供与委托处理
23.1 本平台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已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二)为履行您主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例如向您投递的用人单位提供简历;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应有权机关的要求;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2 本平台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的(例如云服务、短信发送、在线客服),将与受托方约定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受托方的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23.3 本平台不会利用个人信息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对您的个人权益作出重大影响的决定。本平台提供个性化职位推荐的,将在《隐私政策》中说明推荐逻辑概要,并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关闭后不影响您正常浏览与投递职位。
23.4 本平台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个人信息安全
24.1 本平台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存储、访问控制、权限分级、操作日志审计、员工保密义务约束、定期安全评估。
24.2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本平台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个人。通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我们的联系方式。
24.3 本平台定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与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4.4 您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密码与验证码,避免在公共设备上勾选自动登录。
第二十五条 未成年人保护
25.1 本服务仅面向年满16周岁的用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25.2 本平台发现用户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将注销其账号并删除其个人信息。
25.3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的,应当在监护人指导下进行。监护人认为未成年人信息需要更正或删除的,可以通过第四十一条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本平台联系,本平台将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平台知识产权
26.1 本平台的页面设计、界面布局、图标、图形元素、文字、数据库结构、计算机软件、程序及其组合,其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平台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26.2 “秦鄠”及相关商业标识、www.029kp.cn 域名,由西安快聘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权益。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6.3 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转载、抓取、镜像、建立快照、制作衍生作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平台的任何内容。本平台欢迎国内外各界友好合作、宣传、链接,相关事宜请事先与我们联系并取得书面确认。
26.4 本协议未授予您任何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许可。
第二十七条 用户内容的知识产权与授权
27.1 您通过本服务上传、发布的用户内容,其知识产权归您或原权利人所有。
27.2 为向您提供本服务之目的,您授予本平台一项全球范围内、非独占、免费、可再许可(仅限于为本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且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服务商)的许可,允许本平台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复制、存储、展示、传播您的内容。
27.3 前款许可的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您删除相应内容或注销账号后为履行法定义务、数据备份、处理争议所必需的合理期间。除该等情形外,本平台在您删除内容或注销账号后将停止使用。
27.4 本平台为适配不同终端展示,可以对您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性调整,包括格式转换、生成缩略图、排版适配,但不改变内容的实质含义。
27.5 本平台如需将您的用户内容用于本服务之外的推广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短视频、撰写公众号文章、用于宣传物料),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可以与您另行约定报酬。
27.6 您保证对上传的内容拥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因您上传的内容引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服务的按现状提供
28.1 本平台按现状提供本服务,并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28.2 本平台不对下列事项作出保证:
(一)招聘信息绝对真实、准确、完整;
(二)求职者必然获得面试、录用或达到预期薪酬;
(三)用人单位必然招到合适人员;
(四)服务完全不中断、无差错。
28.3 前款不影响本平台依法应当承担的信息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和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29.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平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本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您,并尽合理努力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29.2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等。
29.3 本平台已经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仍不能避免的网络攻击,可以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但本平台应当举证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9.4 因本平台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及时修复已知安全漏洞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不适用本条的免责规定。
第三十条 第三方链接与第三方服务
30.1 本服务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的链接,该等链接仅为便利提供。
30.2 第三方网站的内容、服务、隐私保护措施由其自行负责,本平台不作担保,也不承担因您使用第三方服务产生的责任。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第三方的服务条款与隐私政策。
30.3 您通过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登录、第三方支付)使用本服务的,还应当遵守该第三方的规则。
第三十一条 用户之间的纠纷
31.1 您与用人单位(或与其他求职者)之间因招聘、录用、用工、沟通产生的争议,由双方依法自行解决。
31.2 本平台可以应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记录予以协助,但不介入实体争议的处理,不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1.3 您因使用本服务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无权要求本平台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平台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责任限制
32.1 本平台对因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您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平台对您的累计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您在过去12个月内因使用本服务而已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总额;您为未支付费用的用户的,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32.3 前款限制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因本平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二)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
(三)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限制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
32.4 本平台不对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商业机会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平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违约情形
33.1 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二)违反本协议约定;
(三)发布本协议第十六条禁止发布的信息;
(四)实施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用人单位违反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的特别义务;
(六)侵害本平台、其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损害本服务正常运行或者本平台声誉的恶意行为。
33.2 用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评价、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不属于前款第(七)项所述行为,本平台不因此暂停或终止其服务。
第三十四条 违约处置
34.1 用户违约的,本平台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提醒、警示;
(二)要求限期整改;
(三)删除、屏蔽相关内容;
(四)限制部分功能;
(五)暂停提供服务;
(六)终止服务并注销账号;
(七)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34.2 本平台采取前款第(四)至第(六)项措施的,应当在采取措施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站内信或短信通知您并说明理由。您可以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本平台将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
34.3 因用户违约导致服务终止的,已实际使用的付费服务对应价款不予退还,未使用部分按剩余服务期限比例退还;因本平台原因导致服务终止的,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第(三)项处理。
34.4 用户违约给本平台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平台因处理用户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由违约用户承担。
34.5 本平台未行使或者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三十五条 协议变更
35.1 本平台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或者业务调整需要修改本协议。
35.2 本平台修改本协议的,将在新版本生效前至少15日,通过网站公告、站内信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您,并在公告中说明修改内容与生效日期。
35.3 涉及下列重大变更的,本平台将单独提示您:
(一)服务内容或者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
(二)免责条款、责任限制条款的变更;
(三)争议解决方式或者管辖法院的变更;
(四)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或者信息种类的变更。
35.4 您不同意变更内容的,可以在新版本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注销账号。已支付但未消耗的付费服务,按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3款处理。
35.5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变更的,本平台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重新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不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替代该同意。
35.6 变更生效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第三十六条 协议终止
3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您主动注销账号;
(二)本平台依据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三)本平台停止运营本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2 本协议终止后,本平台将按照《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个人信息保护)、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七条(知识产权)、第三十二条(责任限制)、第三十八条(法律适用)、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
第三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37.1 本平台向您发送通知的方式包括:网站公告、站内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服务通知。
37.2 以网站公告方式发出的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以站内信、短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37.3 您应当保证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真实、有效,并在变更后及时更新。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未能收到通知的,相应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7.4 您向本平台发出通知,应当通过本协议第十九条载明的渠道送达。本平台收到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处理。
第三十八条 法律适用
3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
39.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您可以通过本协议第十九条载明的渠道提出协商请求。
3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即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3 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39.4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40.1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服务达成的完整约定,取代双方此前就同一事项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沟通。
40.2 本平台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公司。转让前本平台将提前30日通知您;您不同意转让的,可以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退款,退款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款处理。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
40.3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置,不影响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40.4 本协议以中文简体版本为准。如提供其他语言译本,仅供阅读参考,不一致时以中文简体版本为准。
40.5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平台依法公示的相关规则执行。
第四十一条 生效与联系方式
41.1 本协议版本号:V1.0;生效日期:【2026年11月1日】。
41.2 运营者信息与联系方式:
· 运营者:西安快聘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戚家堡村二组
· 邮政编码:710300
· 客服电话:13299125459(工作日9:00—18:00)
· 客服邮箱:qiwenyu@029kp.cn
· 举报邮箱:qiwenyu@029kp.cn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戚松松,联系方式:18700189246
41.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建议,欢迎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